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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文体中心文化馆二次装修设计

2015-09-10 来源:福建

  招标采购详情

  所在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15年9月8日

  招标采购正文:

  长泰县文体中心文化馆二次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015年09月02日

  招标编号:fjpc[2015]0902号

  开标时间:2015-09-2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长泰县文体中心文化馆二次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文体中心文化馆二次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37号文、泰发改批315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泰县环城西路东侧。

  2.2.建设规模:文化馆二、三、四层内部装饰装修,总面积4124平米。

  包括:舞台机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音响系统、多功能厅座椅看台、声学装饰及公共区域装饰装修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具体内容为:

  (1)二层面积3426平米,包括多功能演出厅、多功能小演播厅、多功能书画展厅、文化发展及精品展示厅、贵宾接待室、中厅 、过廊、二楼至三楼楼梯间及附属用房等。

  (2)三层面积416平米,包括中厅廊柱、过廊、附属用房。

  (3)四层面积282平米,包括中厅廊柱、过廊、附属用房。总投资约3600万元。

  2.3.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定稿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2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2.4.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5.设计、施工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等]、施工、竣工验收、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工作。体包括:舞台机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音响系统、多功能厅座椅看台、二次装饰装修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2.6.设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智能化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空调末端、视频和音频系统、弱电、多媒体系统集成的采购及安装(含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专业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互动软件开发、平面设计制作等确保各个场馆各项功能使用的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7.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部分颁发的、现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4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6本项目接受以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厂家为主的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必须指定牵头人,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单位。该协议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7福建省外的投标人中标后需办理驻漳备案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06日至2015年0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长泰县文泉小区3号,长泰电力局斜对面---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泰分公司购取招标资料(招标文件、面积示意图),招标资料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9月28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保证金帐户:

  帐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9月29日08时30分。

  7.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长泰县武安镇人和南路建设局大楼9楼)。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36000000元×(1-承诺的下浮率)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40%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计入投标价中。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解放路65号

  联系人:小卢 联系电话:0596-83276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长泰办事处地址:漳州市长泰县文泉小区3号,长泰电力局斜对面

  报名联系人:小杨;

  电话:0596—6329788、1875967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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