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平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康平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康发改审【2015】1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康平县人民医院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康平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康平县中心街东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 2199.01 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
2.5工期要求: 2015 年 10 月 20 日开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竣工,计划工期 438 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需在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刷卡报名,报名成功后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进行复审: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⑵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⑷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⑸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⑹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项目经理IC卡原件及复印件;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⑻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⑼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⑽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件的规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至 2015 年 9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 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至 2015 年 9 月 18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相关证件在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楼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9 日 9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平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康平县 |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楼 | |
邮编: | 邮 编:110042 | |
联 系 人:林涛 | 联 系 人:李凯 | |
电 话: | 电 话:024-22744036 | |
传 真: | 传 真:024-22743862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czb_sy@sina.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正浩支行 | |
账号: |
账号:03440101409400068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