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科研基地装修工程招 标 公 告(重新发布) 招标编号:广厦(福州)施2014-1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科研基地装修工程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闽发改投资[2012]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和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 ; 2.2工程建设规模:一期总建筑面积约31700平方米;本招标项目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2483996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室内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31700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7个月(即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财政审核中心; 2.6.2.设计单位: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 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临时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如下:备注:临时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如下: (1)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实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1.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 2 日至2014年 9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图纸,投标人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jjsjy.com)以不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3. 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4. 在本项目原公告期间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项目重新发布期内凭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向招标代理单位更换或退回招标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9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9 月 28 日 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厦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亲自提交其注册(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图纸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V3.5.1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屏东路9-3号,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21283; 联系人: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8层A区写字楼 邮编:350000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306994337 传真:0591-8851113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注明用途:福建省计量院科研基地装修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