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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盐业研发交流中心大楼监理

2015-09-16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盐业研发交流中心大楼监理 (招标编号:瑞晟榕招[2014]43号)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融发改审批[201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清市建设新区音西镇福和大道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204平方米; 2.3 监理范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桩基础工程、边坡支护、地下室人防工程、上部土建工程、水电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室外工程、附属配套工程以及室外装修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决算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 2.6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人民币62.48万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报价取费范围计算并下浮20%计取,建安工程造价约为3000万元,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最终以结算审定的金额为基数调整监理服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发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的人防监理企业,要求具备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中标后需至省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项目实施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或总监代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4)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要求:无。 (5)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等限制权利的情况; (6)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 (7)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3.2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为联合体主办人,总监理工程师应由联合体主办人派出。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应在资格、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03日至2014年0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00分至11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1900元,其中: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800元,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招标文件与招标图纸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千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9月3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出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总监理工程师应亲自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核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ppt://www.fjbid.gov.cn)、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ppt://www.fjjs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福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福州市五一中路187号 ; 电 话: 0591-87115721 ; 联系人: 何明杰 邓歆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七层; 电 话:0591-87831857 、0591-87831787 ,传 真:0591-87831787; 联系人: 林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注:在本项目原公告期间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项目重新发布期内凭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向招标代理单位更换或退回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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