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YTC-怀-2015-09-24
会同县公安局业务用房装修工程经会招办核[2015]62号文批准建设,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会同县公安局的委托,对会同县公安局业务用房装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会同县公安局业务用房装修工程
2、建设地点:会同县
3、项目规模:总投资约390万元。
4、工期要求: 120天(日历日)。
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2.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2.3.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2.3.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3.4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2.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2.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
2.5需提供会同县检察院开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且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的综合评估法I,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从 2015 年10月 10日至 2015 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地点:会同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地址:会同县住建局4楼)。
4.3报名时须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行政公章彩色影印件贰套):1本公告期内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5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代理人近6个月(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社保证明;7投标人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及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9与业主签订的廉政承诺书回执;10、由会同县检查院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前需到业主单位签订廉政承诺书,持廉政承诺书回执到会同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
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且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恕不受理。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
七、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并接受行业监督机构和相关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监督部门为会同县建设行业招投标中心。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00元),具体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会同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39745797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先生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东路顺天国际F1006室
电 话:0745-2290522 13787518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