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办公楼
(消防及通风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办公楼(消防及通风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办公楼(消防及通风工程)
3、建设地点:兰州市南滨河东路719 号
4、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 6月15日
总工期:20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消防设施工程和消防通风工程
6、标段划分:消防施工一个标段
7、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9963平房米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近三年(2012年9月至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承建过同类工程(以施工合同和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的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机械员、安全员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本工程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省外企业已办理了进甘备案手续;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一)、1、投标的单位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取费证书副本;2、建造师资质证书(附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机械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4、投标人近3年(2012年9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单位介绍信;
(二)、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图纸费用1000元。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二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报名未通过的单位将不再邀请参加本次投标。
五、其它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0月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天庆商务大厦704)
3、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民主东路201号
联系 人:杨文军
电 话: 18993190808
4、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庆商务大厦704
联系 人:梁丽娟
电 话: 1869326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