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看守所迁建项目室内装修装饰工程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看守所迁建项目室内装修装饰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投资[2011]16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公安厅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投资、项目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补助投资为25%、项目业主自筹75% ,招标人为 四川省公安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11]166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20120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西侧,八一路与永万路交汇处。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在押人员用房、民警用房、武警用房、附属用房以及保证关押的相关配套设施 。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含的装饰及安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已完成1个及以上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装修装饰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至2015年 10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5)四川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公安厅
地 址: 成都市七道堰街8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万先生
电 话: 028-86301693
传 真: 028-8630169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工业总部基地三色路五冶大厦B栋28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85936220
传 真: 028-8555332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