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5150477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沈阳造币博物馆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造币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沈阳造币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138号);
2.2 招标范围:沈阳造币博物馆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共计213天(日历日)。
2.4 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5 投标保证金:2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4 设计负责人应为高级景观设计师或高级室内建筑师;
3.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须提供近五年类似项目同等规模的成功案例(附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按照相关程序,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7房间)(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高级景观设计师证书、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资格要求中证件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购买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11月23日下午13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造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138号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李淼 联 系 人:何孝华、郑重
电 话:024-24314150 电 话:024-23391330、23392585
传 真: 传 真:024-2338823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46601331@qq.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lngczb.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