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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区亮化工程建设项目

2015-11-19 来源:贵州省招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区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投资[2015]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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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松桃县城区。

  2.2 建设规模:对老城区、九龙湖景区、松江河沿岸等重要节点实施美化亮化等工程;总投资约

  7800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融资。

  2.5 偿还期及方式: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4年内分4期付清(每期支付总工程款的25%),工程施工期间及工程竣工验收后第一年内不支付利息,从竣工验收后第二年起每年按照当年所欠工程款的7%支付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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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照明设计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

  3.2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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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18  日至2015年  11 月  2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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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11  月 18  日至2015年  11 月  2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铜仁市金滩汽车站旁)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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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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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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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 他

  本项目需召开标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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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桃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松桃苗族自治县

  联 系 人:郎兴凡

  电    话:1376564353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阳市宝山北路久联华厦13楼(贵阳)铜仁市金滩汽车站旁(铜仁)

  联 系 人:徐刚

  电    话:0851-86782318/0856-5207181

  传    真:0856-5207181

  资质证书有效期: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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