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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第一人民医院新建项目

2015-11-19 来源:浙江湖州市招投标网

  一、工程信息

  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72-3020763

  招标工程名称:湖州市南浔区第一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幕墙工程

  招标编号:G(Y)2015-103N

  招标方式:公开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内容: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采光顶、玻璃雨篷及铝合金窗等

  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南浔

  投资估价:约5000万元

  工程类别:幕墙一类工程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浔发改投资【2013】154号

  计划开、竣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9日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浔区向阳路60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招投标窗口)

  联系人:小施                          联系电话:0572-3917012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可在递交报名资料时同步办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施工报名2013版)》、《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湖州市外(含省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湖州市内(含三县)企业无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供)、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资格预审自评分表(新标准)。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未到位的,可凭网上公告加盖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

  【以上1、2条款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可以不提供原件核查但仍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余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3、因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请各投标人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三者统一复印在一张纸上与投标报名资料一统递交。

  4、投标报名日上推一至三年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信誉、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按湖政办函[2014]67号文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和投标报名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获奖证书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网上下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效获奖文件、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有效施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的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审核。所有涉及质量和安全方面的奖项,必须提供获奖文件发布网址,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本工程资格预审按幕墙工程专业业绩评分。

  5、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

  注:建设窗口仅负责潜在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的接收,报名资料是否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6、本工程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由资格预审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业绩评分,最终按业绩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7、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日前7日公布。

  8、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9、本工程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者任选其一)、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均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投标。

  三、相关文件下载(详见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下载专区)

  1、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施工报名2013版)

  2、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3、资格预审自评分表(新标准)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医院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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