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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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建交(2015)110 |
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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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500201512030101 |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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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数字电影院项目投资主体BOT招标项目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15]3号 |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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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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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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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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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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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翔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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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0167691 |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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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北侧 |
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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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内设6个大厅。各层平面功能设置基本如下: 一层设有大堂、一大型放映厅和一VIP放映厅。大堂设有售票处、小卖部、休息厅、衣物存放处、吸烟区、监控室和卫生间;大厅可容纳280-320个座位;并配套表演台,表演台的规格长不少于12米、宽不少于8米,中标人在运营期间须按有关规定满足公益播放和演出的要求,并且每年须提供给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无偿使用不少于10次;VIP厅可容纳40-60个座位。二层有4个厅,中厅可容纳120-145个座位。一二层采用自动扶梯。 |
资金来源
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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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投标人自筹 |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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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数字电影院项目投资主体BOT招标项目(建设―运营―移交)招标。即:项目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运营期结束后项目无偿移交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总造价不得少于2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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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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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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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具有项目融资建设能力,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或以上;2、投标人的企业经营范围必须有文化产业的经营项目,且其经营业绩所提供资料需经投标人所在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自有资金不少于项目投资30%,需提交不低于9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起止时间范围是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前三年,内容包括(投标人、法人代表)。二、投标人须自行验证在招标文件中由招标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每套招标文件定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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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8 9:00 ~ 2015-12-14 17:00( 上班时间内 ) |
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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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信息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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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