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首期工程初步设计(含详勘)(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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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项目名称 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首期工程初步设计(含详勘)(二次) 批复文号 顺府办函[2015]357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 标 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 标 类 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首期工程初步设计(含详勘)(二次)工程已由(项目审批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101.15(万元) ,工期:30日历天。 2.2项目概况: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首期工程计容面积约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8万平方米,暂定建安工程费估算约为11.5亿元。 2.3招标范围: 2.3.1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首期工程的勘察及全部勘察文件的编制和相关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出具详勘报告、补勘(如初步设计需要)、管线探测等; 2.3.2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首期工程的初步设计,中标人应针对国际竞赛成果进行方案设计优化及深化起,到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和后期服务等所必须的全部设计文件的编制和相关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首期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修改(含对国际竞赛设计方案的设计图纸及效果图的修改,如有)、首期工程其它相关专业(室内装修、园林景观、泛光工程等专业)的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图纸及CPI报建电子报批文件等报建所需的所有设计资料)、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的报建工作(含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图纸及CPI报建电子报批文件等报建所需的所有设计资料)、基坑支护设计及设计跟踪(如有)、初步设计及相关的评审和报批工作(含初步设计评审所需的所有设计图纸及概算编制、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高低压供电配电系统、自动化设备、空压机系统、给排水、人防、消防、幕墙、室内装修、园林景观、室外广场工程、市政道路、室内外综合管线、路灯照明及泛光工程、燃气、厨房工程、通讯工程、防雷等专业的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等),消防的专项审查(如有)、超限审查(如有)、人防规划及人防初步设计报批、施工图设计交底及配合服务等,并须按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开展所有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概算编制工作。上述设计承包范围及内容具体最终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2.3.3中标人还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3.2.2 本工程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其中,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收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3.4 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没有被锁定。 3.5 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 3.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3.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6.4需提供近3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3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2012年11月至2015年10月。 3.7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联合体以牵头人为准)在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如下规模的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①单项建筑面积59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同类或类似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或 ②单项设计费合同金额为465万元(或以上)的同类或类似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说明:①同类或类似工程是指公共建筑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工程等);②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8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9 其他要求 3.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担保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进行核对(社保证明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83280199。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 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万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万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 / 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9日上午10:0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 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下午4: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数据库的信息或已录入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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