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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法院马渚法庭新建工程

2015-12-28 来源:余姚市招标投标

  信息编号:招15-440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余姚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余姚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余姚市人民法院马渚法庭新建工程

  工程地址:马渚镇姚家村

  工程造价:约78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750平米,围墙总长约250米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工期要求:220日历天(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招标范围:办公楼、门卫和围墙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含暂定三级)及以上[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文件]。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①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余姚本地建筑业企业中具有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人员,凭相应《浙江省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或《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在本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余姚市外企业的临时建造师不接受。

  本工程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指纹考勤,根据《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发[2011]167号)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工程实行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制度。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向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50000 元整(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上午10:30时(注册地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施工企业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按照余招中心〔2015〕2号的文件执行)。

  收款人全称: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

  帐    号:94060155260000269

  2、诚信保证金

  数额为:柒拾万元整(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按规定缴纳)

  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16年1月18日 上午10:30时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余姚支行

  户名:余姚市人民法院基建户

  账号:94060158000000168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19日上午9:00 时,地点为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余姚市丰山路188号,详见大厅公告)。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止

  下载地址:投标人必须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 )的“投标人注册”栏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等;本工程投标人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自备。

  附件:

  1、招标文件

  2、施工图纸等

  3、工程量清单

  注: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和拟任本项目管理人员,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 经向余姚市检察院系统查询(近五年),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

  2 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

  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

  4浙江省外施工企业未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验通过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马建国

  联系电话:0574-62770077

  招标代理机构:余姚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文美

  咨询电话:0574-62676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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