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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竹文化博物馆

2015-12-30 来源:福建漳州市建设局

  华安竹文化博物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竹文化博物馆 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5]195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由业主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福建省华安县林业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华丰镇(华安县竹类植物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57.7平方米,新建华安竹文化博物馆1幢,占地面积506.22平方米,建筑面积911.44平方米,二层钢结构,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本次招标约为19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竹文化博物馆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6.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958058.83元,K=8%,发包价为1807575.7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相关规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

  3.3.  投标人单位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持有效的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2013]5号文的规定)。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月8日北京时间16:00(指款到达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帐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 1667 9070 5250 4335

  6.5.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11日北京时间8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华安县林业局 ;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 ,邮编:363801 ;

  电话:13605071024 ;联系人:宋伯达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3室 ,邮编:363000 ;

  电话:0596-2105260 传真:0596-2105260 ;联系人:徐阳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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