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KWAD3G20151070)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发改社会[2015]15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广西第一工业学校是受广西区安监局的委托暂时代为行使该项目业主的各项权利义务),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借款等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R勘察、R设计、R采购、R施工、 R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南宁教育园区东片区纬3路以南、长岗大道(武鸣北环路)以北、经6路以东、经7路以西地块。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7320平方米,分三期进行建设,其中第一期工程为1栋教学实训综合楼建筑面积16714平方米,1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10900平方米,学生食堂建筑面积18540平方米,室外体育运动场面积20000平方米,一个标准田径运动场,围墙2550米;第二期工程为2栋教学实训综合楼建筑面积27658平方米,3栋学生宿舍建筑面积32700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14700平方米,行政综合楼建筑面积16390平方米,道路、广场、铺装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景观、绿化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第三期工程按照9000人在校生规模进行规划,但要根据招生规模等因素决定(建设年份和建设内容),按照9000人在校生规模建设的工程费用概算为7.2亿元。
合同估算价: 项目估算总投资74220.36万元。其中勘察费为 360 万元,设计费为 1784 万元,一期工程建安工程费11081.34万元,二期工程建安工程费21682.7万元,三期工程建安工程费39312.3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R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25 天(日历天)(其中勘察工程工期60天,一期工程设计工期50天 ,二期工程设计工期50天 ,三期工程设计工期:50天;一期工程施工工期:200天 ,二期工程施工工期:300,三期工程施工工期600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6年2月至 2020 年12月
招标范围: 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空调、智能、总平。)、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z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z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R有要求,要求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1 项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总建筑面积10万平米及以上的单体或群体建筑工程;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甲级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甲 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 月 11日至2016年 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 1月11 日至2016年 1月 1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如果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在购买文件时递交联合体声明)。
5.2 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5000元,退还该技术资料同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5.4 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5 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2001 7301 0400 16605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2月 1 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R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9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90%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xzbtb.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net/(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黄岩,联系电话:0771- 5678542,0771-553984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260057
招 标 人:广西第一工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长岗路三里一巷43号 地 址: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劳 宇 联 系 人:黄丽霞 、戚程
电 话:0771-2513013 电 话:0771-2023805
传 真: 传 真:0771-202610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87481256@qq.com
招 标 人:广西第一工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