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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办公综合大楼室内装修工程

2016-01-13 来源:广西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办公综合大楼室内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编号:备案编号:XAZB2016- SG-01)已由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登字[201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市兴安县城志玲路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1930m2,地下一层,地上十层(1-4层、11-16层)。

  合同估算价:2200万元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要求工期:175日历天(定额工期:21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1至4层及11层至16层)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综合布线系统及监控等建筑智能化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兴安县检察院办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 1月 4 日至 2016 年1 月8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文化新城住建局5楼),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兴安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刷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3图纸押金20000元(图纸的发放和退还必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市场,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开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退还图纸后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文化新城住建局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兴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栏上。

  8.交易服务单位

  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3-6220644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

  地 址:桂林市兴安县

  联系人: 张行长

  电 话: 0773-622137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邮 编: 541001

  联 系人: 秦国军

  代理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978697773

  电话(传真): 0773-2826203

  邮件地址: 574447033@qq.com

  招标人: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部门: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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