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锦地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城锦地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51018413112701】0133、01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崇州市崇中展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崇州市崇中展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崇发改项目[2013]79、8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1209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城锦地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崇州市崇阳镇学苑东路南侧;
2.3 建设规模:南城锦地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12683㎡;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13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1个施工标段;
2.6招标范围:南城锦地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住建部下发的“建市[2014]159号”文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的资质),近三年完成5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具备2个四川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投标有效期间);
3.3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2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 投标人可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在互联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共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28-86694886)。
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 9日10时30分, 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崇州市崇中展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崇州市蜀州北路135号4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辜先生
电 话: 028-62183887
传 真: 028-62183887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 栋22楼3-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86764737
传 真: 028-86764739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