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农网工程调度自动化和网络信息化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623-1675N110913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内容:
本项目是郴州、宜章、临武、永兴、汝城农网工程调度自动化和配网信息化配套用房建设工程,本项目分5个标段:
第一标段:郴州分公司农网工程调度自动化和配网信息化配套用房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宜章分公司农网工程调度自动化和配网信息化配套用房建设工程
第三标段:临武分公司农网工程调度自动化和配网信息化配套用房建设工程
第四标段:永兴分公司农网工程调度自动化和配网信息化配套用房建设工程
第五标段:汝城分公司农网工程调度自动化和配网信息化配套用房建设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建筑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或中标以后签订合同之前须取得郴州市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3、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岗位证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以上人员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以上原件备查)
4)本工程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位证书、安全证书在本工程竣工之前交由招标方保存,招标方负责证件的管理并在工程竣工时完整的还与投标方。本条款在合同签订时应写入合同。
5)要求投标人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留下相关影像资料,并明确其委托代理人的,开标会可由其委托代理人按要求出席开标会。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亲自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委托其授权人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但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需亲自到现场参加投标,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6)原则上郴电国际系统外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在郴电国际有未完工项目不得参加投标,在郴电国际正在施工的队伍,如借其它公司资质再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7)不接受近两年来在郴电国际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或未按与郴电国际签订的合同履行施工工期、与郴电国际有矛盾纠纷,列入郴电国际内部黑名单的单位等其他相关条款的施工单位报名。
8)同一投标单位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评标委员会按随机顺序进行评标,在前面标段被评出排序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进入后面标段的评审,其报价分计零分,依次类推。
9)安全质量要求:公告日前3年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须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标书(报名)时须提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授权,授权代表需同时具备并提供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B证)原件。近三年来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验原件,报名材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一套。建造师证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人单位相一致。相关资料应装订成册提交,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须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8日,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长沙市东风路123号207室)。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暂定2016年3月22日09:30(北京时间),根据设计资料的先后顺序另行明确开标时间。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长沙市东风路123号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逾期递交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收。
七、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招标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5号万国大酒店
联系人:工程建设部
电话:0735-289007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系人:林丹 彭蓉 电话:0731-8455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