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火车南站西广场消防整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项目总体概述:长沙市火车南站配套工程站前西广场,位于长沙市黎托乡新花候路东面,香樟路北面,总用地面积为12.9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19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层建筑面积14.4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3.77万平方米;建筑层数、高度为地下二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西广场地下两层主要功能分区为社会停车区、长途到发车区、商业区、大巴区、公交换乘区、出租车区。地下一层为平战结合型地下室,平时为地下停车库、水池、配电房、空调机房;战时为核6级人防地下室。地下二层为大巴车停车场、局部商场、公交停车场、长途客车停车场、社会小汽车停车场。
长沙火车南站西广场消防整改项目主要为对西广场消防系统各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换,物管临时办公用房改造,以达到消防验收规范标准。
1、项目名称:火车南站西广场消防整改项目
2、招标编号: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标段划分及投资估算:一个标段,约500万元。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车南站西广场地下部分消防防排烟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设备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改造;物管临时办公用房改造 (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6、质量标准: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8、计划工期:
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
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1《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9、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29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10万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3月8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30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2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或未按《资格后审资料表》要求提供相应原件或影印件的,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类似项目经历、工程奖项、企业信用、企业通过安全认证等可能引起计分或加分的项目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影印件的,均不给予计分或加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731-8993888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