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公安局淡村派出所业务办公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平县公安局淡村派出所业务办公楼建设项目已由富平县经济发展局以富经发〔20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富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富平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淡村镇新区北一路北侧。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100.48m2,为地上两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户籍室、值班接待室、办案区、厨房、健身房等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地上两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100.48m2,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
2.5项目估算价:220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30时,在富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富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渭南招标信息网、富平县城建网以及各界导报发布。
8、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富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富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富平县莲湖大街90号 地 址: 富平县车站大街西段粮食局院内临街二楼
联系人:马明娟 联 系 人: 程 琳
电 话:0913-8221217 电 话: 0913-8219328
2016 年 3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