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积善学校建设项目(三期)施工招标 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将发改投【2014】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古镛镇积善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700万元,三期建设包括体育馆、室外附属(包含道路、室外铺装、停车场、园林绿化及室外管网)、运动场(包含幼儿园活动场地)、配电室、门卫。
体育馆地上建筑面积约1150m2(地下室面积约551m2),体育馆为一层,檐口高度为9.3m;运动场建筑面积约12049m2;室外附属面积约20868 m2(道路3024 m2;室外铺装6744 m2;停车场208 m2;园林绿化10892 m2);变配电室约155m2,檐口高度为4.5m;门卫室约100m2,檐口高度为3.8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县积善学校建设项目(三期)施工招标,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以财审后控制价为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016年3月 31 日17:00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在福建省注册年检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房屋建筑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 无。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不良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8 时30分至2016年3月 28 日17 时00分,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通过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 打开。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16年3月 22 日至2016年3月 28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 15时00分至17时00分,前往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购买;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为电子标与纸质标同步进行)
4.3.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提前3天预订,每份图纸售价800元。
4.4.招标资料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0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5.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16年4月15日9: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瑞晟明招(2015)114号”,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
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4月 15 日上午 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com)、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将乐县三华商厦4楼 ,
电话:0598-2260067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97栋,邮编: 365000
电话:0598-8218383,传真: 0598-8218483
联系人: 曲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
帐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47 8070 5250 8651-2002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