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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办公大楼维修改造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3-29 来源:湖南衡阳政府采购网
受衡山县教育局的委托,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衡山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办公大楼维修改造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HSX2016-GC001
委托代理编号:HXCG-HY-160302
采购预算:开标前五天公布
   二、采购项目名称:衡山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办公大楼维修改造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八章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款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款: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8、拟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起至2016年4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报名当月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为准。
     注: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汇景花园1栋1单元903室。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4月18日15时00分在衡山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衡山县教育局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0734-58124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科技局三楼
联系人:汪家蒨
电话:18607344147
邮箱:974903159@qq.com
 
 
投诉受理部门: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4-58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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