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JYGS. J.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法庭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阜发改发【2016】63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及自筹,已在阜新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23号。
2.3招标(业主)人: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2753.44平方米 框架结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2.5合同估算价为:5万元。
2.6招标范围:行使施工过程(含精装修)监理全部职能
2.7工期要求:2016 年6月25日开工至 2016年10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127天。。
2.8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2.9 标段具体情况: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行使施工过程(含精装修)监理全部职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工程监理业绩,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9日至 2016年05月0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 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9日至 2016年05月03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01:0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23日09时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2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18-6281029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系人:李先生、王女士
电话:0418-2912866 0418-2926961
邮政编码:123000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
日期:2016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