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己由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峨边发改经信审(201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约为 100% ,招标人为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峨边发改经信审(2015)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改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032501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古今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审判法庭714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含高压配电)、暖通、室外总平、等全部设计内容)、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2.5 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并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五年(2010年至今)具有1个(设计1个)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以上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6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6 年 5 月 12 日 23 时 59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sccin.com.cn)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5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乐山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邮 编: 614300
联 系 人:阿素曲英
电 话:0833-5227775
传 真:0833-522777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1001号
邮 编: 610066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8-65123888
传 真: 028-65123888-800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