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演丰示范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二号地块15号楼三层商业裙楼整体(扣除部分面积)公开 | ||
项目编号 | QY201605HN0046 | 挂牌价格(万元) | ¥ 见正文 |
首次登载报刊 | 海南日报 | 点击次数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5-12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05-25 |
标的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铺面租赁经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保证金(万元) | 25 |
项目编号 | QY201605HN0046 | ||||||
项目名称 | 演丰示范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二号地块15号楼三层商业裙楼整体(扣除部分面积)公开招租 | ||||||
项目所在地 | 演丰镇 | ||||||
项目简介 |
招租项目位于海口市演丰镇西河一路与瑶城一路交界处,周边中高端居民社区林立,随着医院、敬老院、农贸市场的建成开业,人流物流通畅,周边住宅小区、公租房小区户主已陆续开始入住,将逐渐聚集商业经营所需人气。目前项目已整体竣工验收,内部水泥沙浆抹面、毛地皮,招租房屋为框架结构,单层层高约4米。 本次招租的商业裙楼,招租面积约为1388.83㎡,其中第一层319.33㎡,第二层736.9㎡,第三层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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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面积、挂牌底价及竞租保证金 | 项目名称 | 招租面积(㎡)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保证金(万元) | 最小加价幅度(元)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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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丰示范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二号地块15号楼三层商业裙楼 | 1层 | 319.33 | 252126元/年 | 25 | 1000 | 5月26日9点00分 | |
2层 | 736.9 | ||||||
3层 | 332.6 | ||||||
合计 | 1388.83 | ||||||
招租事项要求 |
1、租赁期限:五年。 2、经营范围:租赁的商业裙楼仅作为商业经营使用,承租方须依法经营,合法使用,并遵守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污染环境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范围。 3、竞租方式: (1)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以挂牌价为底价,采取“网络报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3)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开始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新承租方。 4、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 每年 租金价格。 5、竞租保证金:报名参与竞租需缴纳保证金25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不足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补齐。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为15万元,租金按 每半年度 预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租赁合同终止后,经招租方查实承租方无相关欠缴费用或其他未履行事项后,租赁押金退还承租方;如承租方存在相关欠缴费用或其他未履行事项,则扣除承租方未及时支付的费用后如有多余退还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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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对竞租人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新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合同格式文本请点击。待相关款项及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海南产权交易所方可出具《交易鉴证》。 3、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承租方 两 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内免收租金。 4、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若公告中所载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租金成交价格。 5、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设施或装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须事先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整幢转租给他人使用,房屋部分转租应书面告知招租方并明确用途,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 6、租赁期间,门前人行道范围的各类设施、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 7、交易服务费按5年总租金计算,成交后,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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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 2016年5月12日至 2016年5月25日 |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项目咨询:孙女士 0898-66558034 报名咨询:李女士 0898-66558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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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招租方按标的现状招租,竞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租方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5:00。 2、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方式进行招租,价高者得且不因之后意向竞租方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参加竞价而改变。意向竞租方提交竞租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租须知参加后续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租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参加竞价导致只有一个竞租方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方按规定出价竞得。 3、如意向竞租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的30%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6)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4、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1)户 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265011015720 (2)户 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海口迎宾支行 账 号: 2201004029200104615 (3)户 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 461600100018000808052 5、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点击下载房屋招租受让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