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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公共实训中心项目

2016-05-12 来源:浙江北仑招投标

项目编号:2016-069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宁波(北仑)公共实训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业主):宁波北仑太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建单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富春江路西、泰山路北。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总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一期总投约9000万元(不包含土地费)
   招标范围:

(1)、 整个地块的方案设计(总建筑面积约5.9平方米)。

(2)、一期(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的地质勘察。

(3)、一期(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智能化、装修、绿化景观、室外附属、厨房、门窗栏杆雨棚深化设计、太阳能一体化设计、标识标牌交通标识等专业)及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工作。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 方案设计约55万元,施工图设计约205万元(含勘察费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园林绿化设计、标识标牌设计);预估方案设计实际费用约为39万元,施工图设计约144万元(含勘察费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园林绿化设计、标识标牌设计)。
   勘察设计周期: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4日历天。(含勘察和概算)。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分阶段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独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单独承担勘察任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2 日 08:302016年5月 17 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 5.2万元
   5.2 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6526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20165261430]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4在[投标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 [20165271430]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选中[网上报名]页签—>在{已报名项目列表}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列表—>选定相应标段,对绑定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

在[投标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 [20165271430]前,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5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选中[退还保证金申请]页签,按如下操作:

(1)在{已与项目绑定的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按规定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2)在{尚未与项目绑定的也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已到达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且尚未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具体款项,如确定申请退还,请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款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如退还申请操作成功,该款项将丧失投标保证金功效,请谨慎操作!

退还投标保证金,须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 0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于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取得《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8.2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和勘察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拟派主设计师或勘察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中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3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登记类型为年度登记(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黄志航、王亚琴
     电话:0574-87375708、18989327051
     传真:0574-89077720
    
     建设单位:宁波北仑太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建单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灵江路366号门户商务大楼16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夏益明
     电话:0574-86784521
       传真:0574-8678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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