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Ⅱ组
资格审查公告
项目编号:2016-072
1、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名称:2016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Ⅱ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组织人: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
预选承包商活动文件依据:仑政办【2012】164号
项目已具备资格审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预选承包商进行公开征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项目概况
内容概述:申请加入市政基础设施类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资质等级和承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为Ⅰ、Ⅱ组,申请人根据其资质等级只能申请加入相对应的组别。本次资格审查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Ⅱ组资格审查。
涉及年度范围:入选名录的承包商自名录入围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3、申请人要求:
3.1 Ⅱ组预选承包商可承接企业资质工程承包范围内, 单项合同估算价300万元及以上且2500万元以下的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企业法人注册地在北仑区(开发区)且在项目开标当季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或B级在本区享受A级信用等级待遇的资质等级为二级的Ⅱ组预选承包商,可按其资质等级承接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不受组别限制]。
3.2申请人资质要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Ⅱ组申请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1 资格审查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5.2 网上下载资格审查文件:凡有意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05月16日 08:30至2016年05月21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资格审查文件。
6、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
6.1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50万元。
6.2在2016年06月01日 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6年06月01日 14:30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
6.3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无效!
6.4在2016年06月02日 14:30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与对应项目组别进行绑定操作:
选中[网上报名]页签—>在{已报名项目列表}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列表—>选定相应组别,对绑定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
在2016年06月02日 14:30前,未成功操作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与对应项目组别绑定的,该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无效。
6.5申请退还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应当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选中[退还保证金申请]页签,按如下操作:
(1)在{已与项目绑定的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按规定可退还的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2)在{尚未与项目绑定的也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已到达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且尚未与对应项目组别绑定的具体款项,如确定申请退还,请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款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如退还申请操作成功,该款项将丧失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功效,请谨慎操作!
退还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须按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7、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07日 09:30 ,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组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9、其他说明
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组织人)将开展2016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Ⅱ组资格审查活动,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将进入我区201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Ⅱ组名录,取得相应工程项目的投标或承包资格。
9.1、申请加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且该账户与申请人提交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的账户一致;
(5)企业法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登记;
(6)在资格审查评审之日,申请人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查询资格审查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7)经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之内(含5年,从资格审查日前一日倒算)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在近二年之内(含2年,从资格审查日前一日倒算)无非罪行贿记录;
(8)在资格审查评审之日,在北仑区住建局网站、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在资格审查评审之日,在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不良行为信息平台” 栏目不良行为积分查询未达到12分的。
(9)根据《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履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度申请人履约评价等级未被评为不合格或两次及以上基本合格的。
9.2、录取名额:Ⅱ组录取名额为30家。
9.3录取办法:
9.3.1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符合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企业法人注册地在北仑区(开发区)或企业法人注册地在梅山保税港区(须经梅山保税港区建设管理局认可并由梅山保税港区建设管理局出具属地认可证明),且资质等级为二级的Ⅱ组申请人,若不超过10家(含10家),不再参加附加条件评审,优先进入预选承包商Ⅱ组名录;若超过10家,上述申请人进行附加条件评审,附加条件评审得分前10名的优先进入预选承包商Ⅱ组名录,若末位得分并列,则在公证处的公证下由资格审查组织人当场抽签决定,先抽中者优先进入预选承包商Ⅱ组名录。
9.3.2未能优先进入预选承包商Ⅱ组名录的企业法人注册地在北仑区(开发区)或企业法人注册地在梅山保税港区(须经梅山保税港区建设管理局认可并由梅山保税港区建设管理局出具属地认可证明),且资质等级为二级的申请人,可同其他申请人一起参加附加条件评审,按资格审查得分从高到低竞争预选承包商Ⅱ组名录剩余名额。
9.3.3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Ⅱ组申请人>30家时,在具有优先入围条件的申请人中按附加条件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择优最多10家进入预选承包商Ⅱ组名录后,其他申请人按附加条件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预选承包商Ⅱ组名录,直至满30家为止,若末位得分并列,则在公证处的公证下由资格审查组织人当场抽签决定,先抽中者进入预选承包商Ⅱ组名录;11≤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Ⅱ组申请人≤30时,则不再进行附加条件评审,全部进入预选承包商Ⅱ组名录;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Ⅱ组申请人<11家时,则Ⅱ组重新组织资格审查。
9.4资格审查组织人将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文件规定评选活动的主要评分情况,包括:入围名录企业信用等级、资质等级、奖项、荣誉、办公或经营场所地址与面积、税收贡献、履约评价、送审结算核减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场及其评分结果、自有或控股商品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等预制(拌)加工场所、符合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构公证且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显示为本企业的委托代理人等信息在区招投标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申请人在参与本次资格审查过程中出借资质的、出现类似串通投标情形的、行贿的、提供虚假的奖项、税收等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被没收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并取消其资格审查申请资格。
9.5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文件“关于印发《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当将《北仑区(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范V4.0》有关条款的操作规定作为要约邀请组成部分的摘要》的通知(仑招中【2013】11号)” 及《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相关网上系统升级上线的通知》【仑招中(2015)4号】。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C座303室
邮编:315800
联系人:马建能
电话:0574-86825050
传真:0574-86838378
资格审查组织人: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周晓杰
电话:0574-86781454
传真:0574-8678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