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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停车场改造工程
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停车场改造工程,谈判文件编号:ZJZC-(2016)竞字第002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无在建项目,谈判时该建造师必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并于谈判当日到场亲自参加谈判;
(4)合格的供应商单位及项目经理近两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证书。
二、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05月23日--- 2016年05月26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3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3楼2号窗口)
三、采购方式、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
(2)本次谈判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家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单位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本项目公告中“附件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没有登记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为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停车场改造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要求,本次采购预算为350000元。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 联系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勤政路 联系人:赵莹 联系方式:0511- 89882661
六、现场答疑时间:2016年05月27日10:00 地点: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镇江市丹徒新城勤政路)三楼接待室 请领取谈判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现场勘测及答疑会活动,如有疑问应在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今后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未在现场勘测及答疑记录簿上签字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供应商在谈判时,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7000元的谈判保证金给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保证金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否则谈判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八、谈判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 广电大厦裙楼三楼 第三开标室)。
九、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16年06月02日
十、谈判时间:2016/6/2
十一、领取谈判文件联系人:蔡静
联系电话:0511—85026007
十二、项目联系人:张怿韡
联系电话:0511—85027009
十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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