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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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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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招标股份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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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第2016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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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城东片区(缅宁大道和世纪路延长线交叉口东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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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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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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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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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经审批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无机房货梯)B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曳引式货梯)B级或C级资质; 3、投标人(制造商或授权代理经销商)应具有经审批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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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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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0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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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3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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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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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云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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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87189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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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5个及以上单项合同≥5台同类型电梯的供货业绩(含安装)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用户证明资料为准); 5、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投标,但每一个品牌仅接受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及其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保证承诺书;不接受二次以上(含二次)授权;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2-2014年或2013-201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按本公告的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提供一套上述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除外,用A4纸简单装订)进行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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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台,均为客货两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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