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九寨沟县支行1029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九寨沟县支行1029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九发行批【2016】3号、九发行批【2016】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人民银行九寨沟县支行 ,建设资金来自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全额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银行九寨沟县支行(招标组织机构: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九发行批【2016】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九寨沟县永乐镇。
2.2工程规模:新建金库256㎡,新建库务用房220㎡,加固发行库及办公楼342.9㎡,拆除原有建筑物885㎡,新建附属用房567㎡,购置金库门、AB门、库内电子显示屏等设施、设备6台(套、件),并改造给排水系统、室外供配电设施、铺装工程及绿化等室外工程。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抽签中标办法(试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阿坝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政府投资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企业信息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近3年以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外企业投标还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6月1日0时00分至2016年6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batc.cn),凭注册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登录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未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密匙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2日上午 10:00,地点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威州镇东街24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阿坝州政府网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人民银行九寨沟县支行(招标组织机构: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九寨沟县永乐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先生 丁先生
电 话: 0837-6447070 18990425016
传 真: 0837-6332587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