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为 ,已在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沈阳市公安档案馆建设项目 。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
2.3招标(业主)人: 沈阳市公安局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
2.5合同估算价为: 100 万元。
2.6招标范围: 沈阳市公安档案馆建设项目监理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2016 年 7 月 20 日开工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竣工,计划工期 364 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需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1)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回执);(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5)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确认。 。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6 日至 2016 年 6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 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 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6 日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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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沈阳市南京北街77号 |
|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106号 |
邮编: |
|
邮 编: 110021 |
联 系 人: 李勤学 |
|
联 系 人: 陈宇杰 |
电 话: 024-23105251 |
|
电 话: 024-31573571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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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24-2563358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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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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