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公安分局下应派出所办公楼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下应东南片区拆迁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下应派出所内。
结构形式:/
项目规模:/
工程造价:155495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承包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等级要求: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等级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与装修工期同步且不影响工程的整体竣工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
其它要求:
(1)专职安全员 1 名;
(2)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执行。已按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任务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根据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规定允许其同时再承担一个小型建设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
(3)投标人具有《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5)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招标人预算书、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鄞州区下应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三楼会议室(354公交河西村站下即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下应东南片区拆迁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8838135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4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4-27676028
传真:0574-27676000
附件:图纸、预算、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