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公安消防大队训练馆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镇市公安消防大队训练馆建设项目 以 北发改发[2016]3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辽宁省北镇市公安消防大队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补助 ,项目出资比例 自筹71%、补助2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现消防大队院内,营区西北角。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350�O。
2.3 计划工期:16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投标人须具备符合要求的BBB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先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资格确认,网上报名通过后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报告、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书、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进行现场登记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5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开标时间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直接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北镇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416-662296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东太平里绿景湾12-32号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16-809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