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消防大队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新建消防大队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辽宁省清原县公安消防大队
3、建设地点:清原镇
4、计划投资:1015万元
5、工程规模:3922平方米,框架结构,四层
6、资金来源:自筹
7、招标范围:土建及配套工程
8、工期:
9、质量标准:合格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必须基本账户转出)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专业建造师
3、投标人须具备BBB级(含)以上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备案)。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并加盖社保局公章。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原件验审要求:
1、报名起止时间:
2、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原件验审具体要求:时间、地点、持企业有效证件及相关人员、材料等信息,详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
5、本工程采用电子评标。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清原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清原镇
联系人:朱健
联系电话:024-53055510
招标代理人: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K105号门市
联系人:关娜
联系电话:024-5805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