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泰宏泰交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办公综合楼 ,建设单位为长泰宏泰交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长泰宏泰交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长泰宏泰交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400万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泰宏泰交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办公综合楼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981431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斜晗钅浚�。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06月27日至
2016 年07月0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
9 时
3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时
00分至
5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材料;
地点一:长泰宏泰交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长泰县武安镇南坂宏泰检测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使用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8日上午0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长泰县武安镇南坂宏泰检测站二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泰宏泰交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长泰县武安镇南坂宏泰检测站 ;
联系人: 郑先生 ;
电话: 18050653766 ;
传真: 0596-6329788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长泰宏泰交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长泰县武安镇南坂宏泰检测站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