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银行海东分行营业大厅及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已由青海银行以青银办【201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银行,招标代理机构为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办公楼和营业大厅室内装饰装修
2.3建设规模:营业大厅及办公楼总面积: 4048平方米
2.4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工程专业二 级以上(含 二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青备案登记》,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本企业近三个月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及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业绩及企业资信要求
4.1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度)同类工程建设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时一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效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验收文件。若无业绩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效业绩(复印件,原件备查)。
4.2财务状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3-2015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www.qhbidding.com(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址)进行投标人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于2016年 7 月 1 日至2016年 7 月 5 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 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21 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银行
地 址:西宁市黄河路
邮 编:810000
电 话:0971-8118765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 编: 810016
联 系 人:叶路明先生、孙晶女士(报名)
电 话:0971-6311241、6334223(报名)
传 真:0971-6304544
电子邮件:ctqh2009@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账 号: 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2016年 7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