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饰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160325-0755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饰建设工程已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州发改投资【201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凯里市开怀街道州政法小区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9408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额:约1693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所示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工期(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FJ52260120160701005YSG001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饰建设工程 150 169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0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0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人,请于2016年7月4日9:00至2016年7月8日23:30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4日9:00 至2016年7月8日23:30,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交易中心信息费1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7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凯里市博东路9号
邮 编:556000
联 系 人:王家良
电 话:0855-8066317
传 真:
电子邮件:
10.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正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凯里市北京东路46号
邮 编:556000
联 系人:黄良
电 话:0855-8257722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