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锦州市财经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财经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财经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锦州市财经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市财经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锦州市滨海新区职教园区内。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7258.74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施工图纸为准)。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调整具体开竣工日期)。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建筑工程专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5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0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财经学校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416-3716932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秦菲菲
电 话: 0416-3585102
传 真: 0416-3596622
日期: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