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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晓洋沙山学校工程监理

2016-07-22 来源:浙江北仑招投标

项目编号:2016-118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春晓洋沙山学校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滨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100%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春晓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总用地面积为 3539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49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236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11344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
    项目概算:约34030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土建、装修、智能化、太阳能热水系统、电梯、暖通、水电、污水处理设备、雨水回收、游泳池设备、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及附属等(不含变配电设备及安装)所有工程内容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招标标段数:1
    监理费:约300万元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竣工结算完成且工程保修期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核发的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本》。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22日 08:302016年07月27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5万元
    5.2 在2016年08月08日 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6年08月08日 14:30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4在2016年08月09日 14:30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选中[网上报名]页签—>在{已报名项目列表}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列表—>选定相应标段,对绑定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

2016年08月09日 14:30前,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5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选中[退还保证金申请]页签,按如下操作:

(1)在{已与项目绑定的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按规定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2)在{尚未与项目绑定的也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已到达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且尚未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具体款项,如确定申请退还,请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款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如退还申请操作成功,该款项将丧失投标保证金功效,请谨慎操作!

退还投标保证金,须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12日 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8.2投标截止时,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8.3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且开标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开标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员中任何一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主导专业监理员均无在建项目;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4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有被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限制投标的处罚的,取消投标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确认采用:综合评估法(二),具体见评标办法,将投标人各自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按权重合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吴巍
    电话:0574-86879331
    传真:0574-86861546
    电子邮件:86879331@163.com

    招标人:宁波滨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春晓镇
    邮编:315800
    联系人:叶善峰
    电话:0574-86788598
    传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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