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仁怀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仁怀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仁发改函【2015】4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仁怀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仁怀市盐津街道城南社区。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820平方米,其中,地上审判庭12980平方米,地下车库2840平方米。
投资概算:约2900万元。
计划工期:360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单体土建及装饰,土石方平场、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弱电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07/25 9:00至
2016/ 07/29 17:00(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0时至2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gzsggzyjyzx.cn/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07/25 9:00至
2016/07/29 17:00,(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0时至2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gzsggzyjyzx.cn/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押金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08/16 09:30,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仁怀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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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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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仁怀市酒都新区胜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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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贵阳市鸿通城A区写字楼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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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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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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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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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袁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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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08523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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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851-8525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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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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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851-8520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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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0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