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21010520160712298
工程名称
皇姑区岐山中路88号楼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沈阳鑫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皇姑区
建设地点
皇姑区岐山中路88号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皇姑区岐山中路88号楼宇改造工程
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李爱军
5702513.4500
元
0.00
300000.00
改造修缮;
10391.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李爱军
5702513.4500
94.41
第二名
沈阳市仕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王飞
5306219.0600
83.78
第三名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常成
5715646.8100
83.56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08月10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12日
填报单位
辽宁乔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