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注: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z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z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1.2、业绩要求:无。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凡参与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1.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者,请于上述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等材料),已出售的招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接受退回。
2.3、图纸押金/元(图纸的发放和退还必须进入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
3、未经同意,本招标公告转载无效。公告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如有抵触,以已备案的书面版《玉林市建设工程信息登记表》为准。
4、信息发布内容由招标代理人提供,如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