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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月岭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6-08-18 来源:福建漳州市建设局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月岭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月岭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漳芗发改审【2016】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月岭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由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月岭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芗城区天宝镇月岭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村级综合服务大楼。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1520076元(含暂列金7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发包价):1352990.46元(含暂列金7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其他资格要求:
3.7. (1)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进行信息登记。
(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2012]222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819日至2016 8月  23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简易招标办 法)K=12%   。
本项目将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纳入评标定标,根据{闽建筑[2015]23号}“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执行。具体细则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94日北京时间16:00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银行:漳州农商银行天宝支行
账户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月岭村民委员会
 账  号: 9080212030010000000275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月岭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 投标保证金” )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6.5、投�耆丝砂疵鼋ㄖ�【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发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9515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9515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8.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及其注册证书准时出席参加投标。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月岭村民委员会
地址:芗城区天宝镇月岭村,邮编:363000
电话:13959688915
联系人: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锦绣大厦1006   ,邮编:  363000   
电话:  0596-2605008     ,传真:  0596-2605008    
联系人: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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