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移动智能终端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装修项目已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经计[2016]14号)文件和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浏经经投[201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云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移动智能终端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装修项目
2.2 建设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总平面积约1380平方米,主要建设电磁兼容(EMC)实验室、安规实验室、环境与可靠性实验室等,购买符合国家和国家标准要求的专业先进仪器设备。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
2.4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计划总投资:约2500万元,本次招标预算约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通过二维码查询属实(按照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件规定旧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失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3.3.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3.2、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应注明单位名称,且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即项目负责人具备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2015】57号文》,如有不同之处以《湘建建【2015】57号文》为准
3.4 其他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三万五千元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浏阳永安支行
银行账号:8001 1684 9211 015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2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letz.gov.cn)“工程招标”—“招标答疑”栏目上以“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移动智能终端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装修项目招标答疑纪要”为文件名予以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2开标、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按时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1yztb.cn)、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letz.gov.cn/)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经开区招标审查中心
电话:0731-8328052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云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浏阳经开区康宁路9号
联系人:张力 联系电话:0731-8328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