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吕梁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吕梁市公安局旧办公楼修缮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吕梁市公安局旧办公楼修缮工程
二.采购预算:273000元
三.项目编号:TXZC-2016-109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项目名称:吕梁市公安局旧办公楼修缮工程
主要采购内容:高层办公楼前台阶维修工程;市公安局办公楼前维修;市公安局办公楼西面修缮;市公安局北侧一层楼外墙涂料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建设街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
7.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相关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是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
2、法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身份证 ;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筑工程规费证书(山西省)(营改增后2011计价依据(调整版);
8、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9、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10、省外入境企业需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结果的网络截图(山西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11、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2、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社保金)
13、缴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税收)
注:
1、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归还),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2、购买招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的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七. 谈判文件发售
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9日(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东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背后民爆公司办公楼中单元101室
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2日15时30分
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东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背后民爆公司办公楼中单元202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吕梁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建设街
联系人:荀慧强
联系电话:13353580335
采购代理机构:吕梁市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东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背后民爆公司办公楼中单元101室
项目联系人:雒女士
电话及传真:0358-8499057
吕梁市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