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藏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室外场地改造及办公楼改造项目工程已由青藏铁路公安局党委第9次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藏铁路公安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改造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湟中县双寨村
2.2 建设规模:约6298.12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 2016年10月20日
竣工日期: 2017年1月19日
2.4 招标范围:该项目总建筑面积6298.12平方米,主要建设训练支队办公楼改造及室外训练场地改造(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需附有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安全生产考核证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及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2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6号如家酒店6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投标单位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1-6月);
(8)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养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1-6月);
(9)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及企业法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及复印件;
(10)投标人类似已完成工程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和竣(交)工验收备案资料和项目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原件核对后退还。
4.3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西川南路5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藏铁路公安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971-716501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6号如家酒店6楼
联系人:安 洋
电 话:0971-8201103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