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顺小区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大洼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辽宁省盘锦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大洼县发备【2016】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洼国政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顺小区二期项目C区(1#~12#、14#楼)房建工程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
2.2合同估算价为 9000 万元。
2.3招标范围: 主体建筑(土建、水、暖、电等施工图纸所含的内容) 。
2.4工期要求: 2016 年10 月30日开工至 2017年 11 月 30日竣工,计划工期397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9月23日至 2016 年 9月 2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 80 万元递交到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427-3459008。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9月 27日至 2016年 10月 1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2: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0月 17日 15 时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洼国政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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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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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大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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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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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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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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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427-347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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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281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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