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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瞿昙镇环境提升工程及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

2016-09-28 来源:青海经济信息网

海东市瞿昙镇环境提升工程及停车场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XQH-2016-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瞿昙镇环境提升工程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东发改投资{2016}46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申请省级美丽城镇专项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乐都区瞿昙寺文物保护和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都区瞿昙镇。

2.2 建设规模:瞿昙镇环境巩固提升约84000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公共停车场、绿化、游步道、照明、给排水、环卫设施、河道整治、防护设施、标示标牌等工程。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20161030

竣工日期: 20171030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个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项目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4  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5  投标人需提供20161-8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3.6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928日至2016102,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69号(河湟小镇)381-3112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被授权人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人需提供“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网址:%W@GJ$ACOF(TYDYECOKVDYBhttp://120.26.48.148]上关于企业信息的网页截面;

9)投标人类似已完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项目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

10)投标人需提供20161月至8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4.2 招标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售后不退;其他资料费及图纸费另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01809 00分,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

投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都区瞿昙寺文物保护和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0972-8654135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69号(河湟小镇)381-3112
    联系人:丁工
    电 话:0971-627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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