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洼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大洼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大发改发[2016]2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洼县安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洼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维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街道
2.2投资额:160 万元
2.3 招标范围:维修工程
2.3工期要求:2016 年11月 20日开工至 2017 年 1月18日竣工,计划工期60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月 18日至 2016 年 10月2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5:30 时(北京时间),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班子组成人员、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合同及保险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丰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2万元递交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10月19日至 2016 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01:30 时至 03:3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丰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1月9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洼街道办事处
地址:大洼街道
联 系 人:王少山
电 话:132342856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丰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瀚新花园小区1号楼
联 系 人:张洪玉
电 话: 0427-287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