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办公楼改造工程
比选结果公示
工 程 名称: 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办公楼改造工程
比 选 人: 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交易地点: 诏安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比 选 范 围: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办公楼改造工程(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比选人对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招 标 方 式: 邀请比选
评 标 方 法: 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法
比 选 时 间: 2016年10月19日15:00时
中 选 人: 福建省鑫福海建设有限公司
建造师姓名: 洪志华 注册证号: 闽235121361066
中 选 金 额: 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零伍佰肆拾玖元陆角贰分(¥770549.62元)
工 期: 120日历天
中标质量\标准承诺: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二中选候选人:福建群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选候选人:福建君正建设有限公司
废 标 情 况:无。
评标委员会名单:沈雄辉、沈木兴、陈慎武。
比选人:诏安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10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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